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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宝超160Wh不得乘机

作者:  关键字:乘机

近日,民航局首次专门针对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发出公告,今后在乘坐飞机时,仅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60Wh(瓦特小时)以内的充电宝,未标明数值 的一律禁止携带。其规定具体指出,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时,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不能托运。同时,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 小时),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另外,未标明额定 能量的充电宝,也不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严禁携带。

 

    锂元素是极不稳定的金属,含锂的电池、充电宝在摩擦或碰撞中很容易产生高温、火花。如果将其直接放入行李中托运的话,就要经历高空低气压环境等比平时更加严苛的环境考验,一旦不慎起火,将危及飞行安全。

修改时间:2014/8/12 9: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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