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恐怖分子进入美国,布什政府已于2005年4月5日提出一项新的边境管理措施,那就是从2008年起,无论是美国人还是加拿大人,在进入美国边境时均需出示护照,而不是再象现在这样只需一张带照片的身份证便可自由出入。此外,这项即将正式提出的严控措施还包括,到墨西哥、巴拿马以及百慕大等地旅游的美国公民,在重返美国时也得出示美国护照。
美联社认为,这项措施意味着美国的允许公民不用护照便可自由出入邻国的政策,已发生引人关注的改变,同时也意味着有可能会影响到美国的旅游业,以及连接着南北两个邻国的商业交通运输业。据估计,目前约有6000万美国公民持有护照,约占全美人口的百分之二十。
美国国务卿赖斯介绍说,美国官员已就在不影响商业运输的前提下来加强边境安全等问题,同邻国官员商谈“多时”。这项新措施是由国会情报立法委员会于去年提出来的。赖斯在接受美联社采访时承认,已强烈意识到连接着南北边境的商业运输的重要性,“你不能妨碍这种商业行为,但同时你又不得不加强控制,来预防那些想伤害美国的人蒙混过关。”
赖斯承认,这项新措施同911后的反恐形势有关,同时也是为了预防如911前发生在美加边境的袭击千禧年的阴谋。加拿大官方也对这起袭击阴谋深感不安。1999年12月,美国华盛顿州海关从一辆由加拿大入境的汽车内发现炸药,此人计划在千禧年对美发动袭击。
不过,加拿大政府官员已明确表示,如果美国通过这项新规定,那么加拿大也将在美国公民进入其边境时出示护照,因为“我们的体制总是以互惠互利为基础的,因此,我们也将会在美国公民进入加拿大时检查他们的护照,同时我们也愿意同美方进行合作。”
美国官员透露说,新规定将指出,美国公民回国时必须出示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包括用以墨西哥旅行的Sentri证件和用以加拿大旅行的Nexus证件。同样,加拿大公民进入美国也将需要出示护照。
目前,从加拿大回国的美国公民只需出示驾照或政府发行的其他带照片证件;从墨西哥、巴拿马和百慕大回国的美国公民只需出示政府发行的任意一种带照片证件,外加一份能够证明美国公民身份的证件,例如出生地证明和入籍证明。
美国官员说,按照新规定,除了护照,美国公民回国时还可以使用政府批准的其他旅行证件,例如向经常往返于美国和墨西哥人士颁发的频繁旅行卡。这种卡通常用来加快通关速度。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用护照。
这项新规定将最先对加勒比海国家生效,然后是墨西哥和加拿大。最先实施新规定的将是美国机场,然后陆路口岸也将逐步实施。
根据加拿大旅游局的研究,卑诗省将是全加国受这项拟议冲击最大的两个省份之一。该省约72%过夜旅客都来自美国(2004年总人数为350万人次),由于许多旅客都不愿另申请护照等证件,跨境旅游人数预料将会明显减少,在2005-2008年间造成的损失将达4亿300万元。
这项研究中也发现,尽管护照规定对一般观光客影响最大,但在可带动跨国旅游的大型会议活动上,也正逐渐构成新的障碍。
卑诗省政府关系省务厅长范栋勤也表示,边境安全对加、美两国同等重要,但相关措施在安全和效率之间,应取得平衡,若“利大于弊”反倒不妥。
加拿大旅游局的调查发现,目前只有34%美国民众和41%加国民众持有护照,多数人跨境旅游时,都仍是持驾照等其他证件,申请护照的金钱和时间成本很可能会让这类旅客最后干脆打消跨境旅游的念头。
目前美、加两国申请一本护照的费用在80元至100元之间,如果是一家四口同时申请,即需三、四百元,而且两地都可能出现申请护照人士大排长龙景象。
根据美方所拟的西半球旅游动议,从2006年12月31日起,美国和加拿大公民出入美国边境所需证件将逐渐变更,直到2007年12月31日变更全部完成。以往美、加公民凭出生证明或驾照等证件,就可出入美加边界,新规定实施后,要求旅游人士须持有护照等证件。